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0]4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2-21
实施时间: 2010-1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0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和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730元和698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pdf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