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9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监测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维护社会稳定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价格监测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进行跟踪、采集、分析、预测、报告、公布和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价格监测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其所属价格监测机构或者相关业务机构负责价格监测的具体实施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