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建[2008]2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8-2-4
实施时间: 2008-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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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财政局、商务《商贸、经贸》局:
  为提高我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确保肉品质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陕西省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陕西省星级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我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拉动力的龙头企业,规范陕西省星级屠宰加工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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