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建[2008]51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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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省管县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实现节能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7〕28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7〕19号),我们制定了《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实现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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