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出国留学人员投资企业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工商外[2003]6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人事局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3-10
失效时间: 2010-11-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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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各区、县人事局,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近年来,本市积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沪工作或创业,为上海建立人才高地和促进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留学人员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行业结构不合理、经营场地不实等问题,尤其是注册在一些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内从事咨询行业的留学人员企业,经营场地不实的问题较为突出。为了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市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工作,规范留学人员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应加强对留学人员申办企业经营场地的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经营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核准登记。
  二、凡从事咨询行业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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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已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通知(颁布时间:2010-11-30 实施时间:2010-11-30)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