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58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工作的负担,我局决定对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应用CA证书制作的电子签名,与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网上提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