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台商投资与台资企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10]95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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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济台经贸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在我市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拓宽经贸合作领域
  (一)引导扩展投资领域和产业。鼓励和支持台资以独资、合资、合作等适宜方式进入城镇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环境保护、污水及垃圾处理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领域。鼓励台资投资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产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重点领域,引导投资产业配套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并重点向开发区、台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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