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使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发[2010]1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3
实施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省国税局对“普通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 ,新增了出口商品发票、收购发票、卷式通用发票开票打印模块等功能(见附件: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升级后的软件已经存放在省国税局FTP服务器下面,服务器IP地址为86.16.16.30,存放目录为“/centre/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均为centre。请各地使用FTP工具软件自行下载安装使用,安装时请注意全新安装和升级安装所使用的不同程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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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