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税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10]28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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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地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税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省处于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将进一步推动全省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发展能繁母猪保险,是稳定生猪生产,妥善解决生猪问题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帮助农户分散转移风险,调动养猪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全省国税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加主动负责地为我省生猪发展服务,为全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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