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股权变更环节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10]14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0-10-18
实施时间: 2010-10-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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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工商分局,市局地税直属分局:
  为加强对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特就我市企业自然人股权变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企业股权变更税收管理。各地地税局要加强对企业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各地工商部门对涉及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应配合税务部门审查当事人依法纳税的情况,对不能出具纳税证明(包括免税、不征税证明)的,及时通知税务部门。
  二、股权变更要真实准确。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变更时,企业应当在申请办理工商股权登记变更前,如实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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