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实行工资支付报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劳社法监[2010]22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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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
  为规范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防范租赁场地经营企业拖欠工资,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报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所有租赁场地从事餐旅服务(旅馆、餐饮、茶馆、咖啡厅等)、娱乐服务(酒吧、KTV、歌舞厅、美容美发、健身、足浴等)、各类装饰装潢以及其他租用场地设备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实行工资支付报备制度。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工资支付报备的管辖。工资支付报备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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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