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检查审理工作具体规则
发文文号: 财监字[1999]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19
实施时间: 1999-1-19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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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检查审理工作,保证财政检查质量,严格依法行政,根据《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制定本具体规则。
  第二条 本具体规则是财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下同)审理财政检查报告及其拟作出的财政检查决定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审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财政机关应当确定负责本机关财政检查审理工作的机构,专人承办。
  设立财政检查专门审理机构的,审理工作由该机构承担;未设立财政检查专门审理机构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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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