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设立《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0]13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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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设立《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以下简称收款收据)。现将收款收据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监)制管理
  收款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收据联按财政部规定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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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票据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