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纺织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税[2009]6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7
实施时间: 2009-8-7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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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了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振兴我省纺织行业,并支持其平稳健康发展,缓解纺织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技改力度,降低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和第8次陕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通过的《陕西省纺织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从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对纺织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企业名单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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