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省地税局关于扩大绥中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10]10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0-11-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2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葫芦岛市地方税务局,绥中县地方税务局: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绥中县进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扩大绥中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是省委、省政府促进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经济、行政区域管理改革的一项积极尝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绥中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辽委办发[2010]33号)精神,省地税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Ο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省地税局关于扩大绥中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贯彻意见
  一、实行减免税审批径报制度,将以下审批事项由绥中县地税局直接上报省局审批: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