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海关关于公布符合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商委
发文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0-11-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9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