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l0]9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8-20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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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疆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繁荣经济、活跃市场、促进就业、防范风险,是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政策措施,将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加以推进,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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