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1-29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差旅费 会议费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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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直党政机关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会议实行定点举办。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点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确定和调整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含宾馆,以下统称饭店);
  (二)公布定点饭店收费标准;
  (三)监督检查本办法及协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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