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0]2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8-13
实施时间: 2010-8-1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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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指导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3年以来,我省开展国企改革、社保并轨试点及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大批劳动者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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