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对本市企业退休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养发[2010]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2-3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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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对本市企业退休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2009年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并增加基本养老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和高级技师,可按照《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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