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粤人社发[2010]30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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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 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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