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布洛芬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医[2010]23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1-16
实施时间: 2010-12-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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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公布布洛芬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本通知自2010年11月20日起执行,今后国家有新的价格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布洛芬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西药部分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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