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0]9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11-23
实施时间: 2010-11-23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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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说明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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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