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库[2008]2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8-15
实施时间: 2008-8-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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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切实将公务支出置于阳光之下,加强预算资金执行监控,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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