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综规[2010]1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60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4:湖北省单位资金往来收据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核销申请表.doc    
附件5: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