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非税[2010]1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18
实施时间: 2010-8-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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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社会团体,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治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文),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票据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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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本装票)式样及印制说明.pdf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滚筒机打)式样及印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