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10]1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3-12
实施时间: 2010-3-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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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一、从2010年7月1日起,全省正式启用“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样式及说明详见附件1),“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结算票据)”同时废止并停止使用。
  二、各市(区)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应立即转发执行,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财综[2010]1号文件规定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适用范围,监督下级财政部门及各用票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开具票据,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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