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0]7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0-11-19
实施时间: 2010-11-19
失效时间: 2016-1-5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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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会员持续做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所制定了《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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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16]1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1-5
实施时间: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