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修订《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有关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关税[2010]5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7-22
实施时间: 2010-7-22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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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是执行财政部2008年第43号公告中有关进口设备免关税政策的重要依据,即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规定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该《目录》的修订对于鼓励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装备,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促进先进技术引进和企业自主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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