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教[2005]1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3-24
实施时间: 2005-3-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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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春季中小学“两免一补”工作的紧急通知》(赣财教[2005]5号)、《关于预拨2005年度“两免一补”补助的通知》(赣财教[2005]11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05年“两免一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05]12号)等文件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确保该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免杂费项目及标准
  1、非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项目及标准项目为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7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
  2、贫困地区农村“一费制”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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