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综[2010]14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3-5
实施时间: 2010-3-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6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2006年、2007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仍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金额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数不相符等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神,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做好2011年资产预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2010年3月31日前登记在册并纳入2010年度部门预算的市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拨款机关团体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适当补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