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修订后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纳[2010]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3
实施时间: 2010-11-3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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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二、三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确保信用等级评定质量,降低评定风险,体现A类纳税人评定工作“宁缺勿滥”的原则,同时,推动纳税信用等级逐步融入社会诚信体系,让获得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更多地获取相应的社会效益,根据《上海市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沪国税稽[2005]23号)第八条第二款关于“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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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分类评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