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理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0-26
实施时间: 2010-10-2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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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改委: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渝府发〔2010〕22号)规定,现将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清理,包括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清理。
  二、本次清理采取报告与报表相结合的形式。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改委在清理本部门或本区县(自治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形成报告并填写《重庆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和报送时间。市级各部门和单位清理工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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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清理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doc    
重庆市2010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附件2).xls    
重庆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渝府发[2010]22号).xls    
重庆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表(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