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10]21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27
实施时间: 2010-10-27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发展6万户微型企业,新增30万就业岗位”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市局梳理了适用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附件1),现下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微型企业的重要意义。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组织,具体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鼓励全民创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激发民间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微型企业税收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