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10]15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4-30
实施时间: 2010-4-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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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实现今年我市确定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两个5000亿”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市领导同志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实行限时审批制。凡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市级审批权限内且前置要件齐全的,基本建设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企业设立类项目原则上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凡需市、区两级政府作出决策的重大审批事项,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复杂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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