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95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10-27
实施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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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鉴于我省国Ⅲ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于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上调为6.61元/升,已高于《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2010年第5号通告)所规定的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启动价格6.53元/升,现根据该方案的规定,我省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自2010年10月28日零时起,按旅客计费里程收取燃油附加费,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计收标准为0.01元/人。此前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按原票价执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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