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资[2010]5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8-9
实施时间: 2010-8-1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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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办法》执行之前,省直事业单位发生的未经省财政厅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截止目前仍未撤销投资的,不论是否在“对外投资”科目中反映,一律据实填列《省直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备案表》(含电子数据,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签章后,于本《办法》印发后30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并完整反映在“对外投资”科目之中,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对外投资收益及时收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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