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资[2009]1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9-19
实施时间: 2009-9-2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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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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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审批表(式样).doc    
3、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审批表(式样).doc    
4、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结果备案表(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