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用2011年版黑龙江省医疗保险住院费专用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费[2010]2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0-18
实施时间: 2010-10-18
失效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3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启用2011年版黑龙江省医疗保险住院费专用票据(以下简称“医保住院票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医疗住院费专用票据(式样).doc    
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归并2011年版黑龙江省医疗费票据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费[2010]3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2-1
实施时间: 20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