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10]3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26
实施时间: 2010-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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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相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92号)和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需要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同时,积极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从前期工作情况看,一些地区把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打击制售虚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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