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6-12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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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引言
  1.本准则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债务重组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确认和计量债务重组形成的损益。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2)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3)或有支出,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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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2001年1月1日,新版的资产重组准备废除本规定。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