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发文文号: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3-9-27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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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9月27日
  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
  (200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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