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97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0-19
实施时间: 2010-10-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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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汕尾市物价局: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汕价〔2010〕55号)悉。经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函复如下:
  一、属于独栋、双拼、联体等独户所有的住宅,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第十五条中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是指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按月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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