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落实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9]86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14
实施时间: 2009-10-1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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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落实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关税[2009]39号)转发给你们,为更好落实政策,做如下补充:
  一、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免税申报工作。
  二、各区市县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受理所在地企业或归口管理的单位提交的符合《通知》要求的进口物资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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