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9]98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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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63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于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项目单位,需携带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批复文件及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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