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10]36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3
实施时间: 2010-5-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31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2008年度至2009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须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按本办法的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申请。
  附件: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大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