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企[2009]5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4-3
实施时间: 2009-4-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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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经贸委,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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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