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我省第一批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0]22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9-29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7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经对我省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能耗消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现公布我省第一批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根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3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