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税函[2008]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0
实施时间: 2008-3-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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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统一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对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明确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其所称的垃圾处置费,是指专业从事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焚烧、填埋等业务。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将企业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到企业投资者个人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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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将企业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过户到企业投资者个人名下的,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甬地税二[2010]11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6-28
实施时间:2010-6-28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