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门票销售统一领购发票和申报纳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10]63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21
实施时间: 2010-9-21
失效时间: 2011-10-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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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门票销售申请统一领购发票和汇总申报纳税的请示》(穗地税发〔2010〕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比赛期间由广州亚组委在各比赛场馆开设的现场售票点销售的门票,由各现场售票点为购票者开具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由广州亚组委统一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领取;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门票不作财务报销凭证。
  二、对广州亚组委取得的销售门票收入按规定在机构所在地进行营业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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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14
实施时间:2011-10-14